2016贵州修文县择优招聘派驻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8人】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跨越发展,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贵阳市卫生局、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简化考试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村卫生室实施办法》的通知(筑人社通〔2014〕27号)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县当前卫生专业人才供求现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简化考试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村卫生室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修文县2016年简化考试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村卫生室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服务基层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修文县简化考试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村卫生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修文县简化考试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村卫生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办公室设在修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修文县2016年简化程序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1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对取得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4.对取得全国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6年11月3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6年11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3日-11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
修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修文县龙场镇翠屏东路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按照筑人社通〔2014〕27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职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