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招聘合同制公告【40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5)三张同版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不受理任何其他人代理报名。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费及减免条件
报名费:每人50元(包含所有考务费)
考生自报名至录用(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当天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保卫科门前公告栏内公布。
(二)面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本科生各占50%;硕士生占30%和70%。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保卫科门前公示栏内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对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试用期考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
八、考核与聘用:
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临床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指导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鞍山市卫计委纪委及院纪委的监督。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人事科 0412-6725358 0412-6707410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
2016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