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招9人】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 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现场确认
省外考生2016年11月15日—17日三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一号楼3楼1306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时方能开考,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
(http://gz.hrss.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zrenkou.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http://www.gzscdc.org)公布(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zrenkou.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http://www.gzscdc.org)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1、 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80%)、公共英语(占20%),总计100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zrenkou.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http://www.gzscdc.org)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对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面试。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及以下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zrenkou.gov.cn)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http://www.gzscdc.org)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