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级公立医院招聘332名聘用控制数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7年5月底前
(三)办理聘用
经县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管理,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手续,在聘期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县卫计委人事股:0778-5806091
原标题: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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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