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重庆石柱县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旁听公告
重庆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11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准时进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考录工作透明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社会公信力, 2016年下半年石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将全面推行“阳光面试”,在面试考场设置旁听室,现场直播面试考室工作实况,有意者可办理旁听证明参与旁听。现将旁听事宜公告如下:
一、旁听内容
将石柱县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全面纳入“阳光面试”范围。旁听者可到面试考场旁听室观看面试全过程。
二、旁听者条件
旁听人员年龄在18-60周岁,大专及以下学历,身体健康,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以及本次有招录指标的单位工作人员均可以参加旁听。
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人员,符合下述条件者均可参加旁听。
参加旁听人员须于11月13日前持相关证件(一般居民持身份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相应资格证件)到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石柱县人社局公务员科416室,地址:南滨尚城旁)登记并领取《旁听证》。因考场旁听室设施有限,每间旁听室限员20人,按登记先后顺序取满20人为止。
三、旁听时间、地点
旁听时间:11月13日上午9:00开始。
旁听地点:石柱县人社局(南滨尚城旁)。
四、旁听要求
(一)旁听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旁听证》方可进入面试旁听室参与旁听,否则不得准许入场,旁听人员进入考场后需等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旁听人员必须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旁听,要严守考试秘密,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中途无故退场、记录和向考生泄秘。若出现违纪情况,将取消该旁听人员的旁听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旁听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