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271人】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4、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六、办理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到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查询。
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其他事项可咨询肇庆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58-2209780)。
原标题:肇庆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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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
4.肇庆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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