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7人】
五、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进入考核。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
1.资格证高的优先聘用;
2.学历高的优先聘用;
3.资格证一致时以取得资格证时间先后优先聘用;
4.在基层卫生系统工作时间长的优先聘用。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成员,考核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和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经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布。
六、体检
(一)由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港北区纪检监察局进行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送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港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非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进行管理。
八、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社部门、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一)2016年参加全国资格考试成绩通过尚未办理证件人员,可凭相关文件或者有效成绩单参加报名考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发出面试通知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面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本简章由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港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75-4258280
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75- 4558050。
原标题:2016年贵港市港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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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