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公告【招37人】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福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低明(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及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相关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时由社保部门计发相关退休待遇。
(三)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22日。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招聘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www.szft.gov.cn;
福田区卫生计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wjj/
。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82918710;
联系人:黄静怡。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2016年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6年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公立医院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