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邵阳县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8人】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3、依据人社部【2012】65号文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缺额不予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核
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已就业人员和考核不合格者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邵阳县政府网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6821717。
(七)聘用
1、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按本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取报考单位。
2、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3、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层级(即乡镇卫生院层级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异动。
四、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的透明度。
3、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原标题:邵阳县卫计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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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