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赤峰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招聘公告
赤峰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处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1、医学、法学本科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退休及内退医务人员(含护理人员)、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
3、金融保险本科毕业生或有三年以上保险行业内勤、管理工作经验者。
二、招聘岗位和任职条件
(一)调处中心主任1名
要求: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品行良好,为人公正,有社会责任感,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带领、管理、组织、协调、团队的发展,自觉完成领导交派的各项任务;
4、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法律、保险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0至60周岁。
(二)调解员若干
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人公正,有责任心;
2、热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有一定的临床医学相关工作经验或法律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
5、工作认真有耐心,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调处中心文秘内勤人员2名
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系统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
2、文秘、新闻、中文、档案管理专业或有一年以上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发送到邮箱:zhhgjrlzy@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不按要求格式填写的应聘材料,恕不接收;
2、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等证件(以上资料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以附件形式发送);
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17:30时止;
4、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待遇,工资+五险;
2、我中心实行5天7小时工作制,周六、日双休。
五、工作地点:赤峰市城区内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结束后,将及时通知入选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2、我中心将对应聘人员资料;
3、招聘工作联系人:常女士、王先生;
4、联系电话:0471-6500175(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原标题:赤峰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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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处理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