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0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 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竞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竞聘人员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楼11楼人事科(地址:来宾市城南区高岭路与兴宾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角,来华大桥往南800米,乘12、33路或专线1、2、3路公交车到兴宾区人民医院站下车即到)。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打印1式2份)、报名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及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和其他能佐证自身水平与能力的材料供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竞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岗位引进。
(二)人才评估(2016年12月25日前)
经初审合格的竞聘者参加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人才评估。人才评估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评估竞聘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竞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引进人才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竞聘者。人才评估结束后,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引进人才岗位与报名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三)体检(2017年1月5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竞聘者自理。
(四)考核(2017年1月15日前)
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竞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体检环节,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兴宾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人才引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