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9人】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邕宁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6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备2016年南宁市邕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时间及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2月19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12月1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2月19日(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邕宁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