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阆中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告【招3人】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9日。
2.资格审查地点:阆中市委组织部干部一股(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5号行政中心2楼)。
3.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的《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工作证明(见附件2);
(6)其它资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三)笔试
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缩减遴选名额。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遴选人数3:1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实绩量化
1.近3年来(2013年12月以来),获中央、省、市(州)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被县(市、区)表彰为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每次加0.3分;年度考核的每次加0.3分。
2.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获得的多个表彰奖励,按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3.加分项目须由报考者提供原始依据,报阆中市委组织部审查确认。
(六)考察
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多于遴选人数1至2人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定等排序,对不适合作为遴选对象的,提出否决建议。
(七)体检
综合考试考察情况,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上进行公示。未发现有影响遴选情形的,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试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