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公告【招13人】
(1)参加考核对象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考核量化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量化分从高到低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1.考察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卫计局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核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形式:(1)查阅人事(毕业生)档案,无行政记过或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合格;(2)报考人员提供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合格;否则,均认定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三)决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区人力资源与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专业拟聘人选。区卫计局将拟聘人选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批。
2.经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1)拟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拟聘人选从永定区人社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15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性质享受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内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单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五年。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四)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核、体检、考察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监督电话:0597-3255670。
原标题:2016年龙岩市永定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