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3人】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区人社局审核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综合后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jyd.gov.cn/)上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人社发〔2014〕70号执行。
九、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永定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龚朝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 全心爱 区监察局局长
赵 云 区人社局局长
周友发 区编办主任
张怡国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卫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全程负责组织协调招聘的具体工作。
招聘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744-8596683
监督举报电话:0744-8596316
原标题:2016年永定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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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