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梧州市藤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1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批工作人员71名。
一、目标任务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一批工作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承担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全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藤县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29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6年12月29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24:00时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