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陆川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公告【招50人】
为适应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5]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报考财会岗位的,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2016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陆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镇安街东南面)
3、报名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2016年陆川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打印件一式三份;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单;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相片4张;
(2)本县内各基层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