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468)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7年3月13日-1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解决(0527-84353881)。
三、考试
考 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宿 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