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13年万名以及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社保、旅游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另行制定。
2.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二)录取办法
由各县区根据选拔计划指标,分项目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直接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七、体检公示
各项目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上报。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复核后,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派遣上岗
经批准录取的人员由县区组织岗前培训,按规定时限安排上岗。
九、相关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各项待遇。
十、考试组织
整个考试工作由人社局牵头,会同财政、教育、卫生、农业、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政策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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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室(0936)8213850
咨询电话: 张掖市人社局 (0936)8360233
甘州区人社局 (0936)8260221
临泽县人社局 (0936)5520201
高台县人社局 (0936)6686356
山丹县人社局 (0936)2721324
民乐县人社局 (0936)4421193
肃南县人社局 (0936)6122223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