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法院系统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公告(6人)
3.党政机关人员应任职满3年的副科级以上、副处级以下职务,并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5年;
4.具有报考职位相匹配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法律实务经历或教学、科研经历。其中报考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的,具有涉外法律经验的优先;
5.对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和表彰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上述经历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2017年1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刑事处罚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
2.有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的;
3.因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惩戒、处罚、处分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月18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3.报名资料:
(1)《广东省公开选拔法官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fydgc@126.com,版报名时提交,法学专家和党政机关人员须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律师须经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2)身份证、工作证(律师执业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
(3)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具有报考职位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章;
(4)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荣誉证书等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