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三门县委政法委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自身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名,从事文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法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7日以后出生),在机关工作满三年,乡镇(街道)须满五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律、文秘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4、报考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三门县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本人起草的文字材料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的各种文章),到县委政法委政治处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7楼707室,联系电话:8332856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的,则取消选调计划。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4、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替补。
三、其它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政治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三门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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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