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招聘公告【招2人】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2:1, 如业务管理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将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调整到综合(安全)管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中,如综合(安全)管理岗位达不到这一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黑河市福彩中心一楼大厅(黑河市机场路59号)
4、联系人:刘铁、徐成威 张春鹤
5、联系电话:0456-8222904,0456-8264769、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在上述两个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业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物流管理专业中的仓储管理知识;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述两个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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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黑龙江省救灾物资黑河储备分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