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招35人】
(二)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我院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7天。
五、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如出现录用人员不足情况,可以从本次未录取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本次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待遇按中山市雇员有关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235859。
原标题: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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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