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公告【招3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并参照《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市卫生局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12〕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等文件关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现状,中共永春县委编办、永春县人社局、永春县卫计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紧缺急需的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福建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2007年(含2007年)以来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17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注:(1)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2月24日至1999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5日前。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医药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永春县卫计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