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3年山东省济南济阳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2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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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卫生系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教育系统人员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教育系统被考核人须提供本人档案和毕业后的综合表现材料,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不予考核。因不参加考核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
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报考普通中学系列的由高中择智选择符合高中任教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其他人员按照报考所属类别,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其中,教育系统选岗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和卫生系统选岗到乡镇的5年内不准调动。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2012年度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