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肥城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部门正职竞聘公告【招4人】
为实施职员制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肥城高新区转型发展,结合高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要求,现就面向全市公开竞聘高新区内设机构部门正职工作公告如下:
一、竞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竞聘肥城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部门正职共4名。具体是:
1、经济建设局局长1名。熟悉经济建设业务,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较强,工作务实敢当有魄力。
2、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1名。有镇街工作经验,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处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较强。
3、投资促进一局局长1名。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熟悉长江以南的长三角、珠三角等中国南部地区的产业发展、产业政策等情况,敢于担当,开拓创新意识强。
4、投资促进二局局长1名。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熟悉长江以北山东省区域以外地区的产业发展、投资政策等情况,敢于担当,开拓创新意识强。
其中,竞聘投资促进局局长职位的,有招商经历、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肥城市在编在岗的正副科级干部,或特别的部门单位中层正职(任中层正职满5年以上)。其中,高新区、王瓜店街道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必须报名参加竞聘(援疆人员不参与竞聘)。
2、资格条件:
①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践行新时期“肥城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
②热爱本职工作,善于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学习力、谋断力、执行力,能够系统掌握竞聘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思路清晰,组织能力较强,务实敢当,勇于创新,善于处理复杂问题,注重工作效率;
③顾全大局,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勤奋敬业,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中层正职人员至少一年为等次;
⑤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竞聘岗位工作;
⑥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有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名。
任职年限以组织人社部门档案记载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三、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聘用上岗的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全市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2017年3月5日8:00至3月6日18:00。
②报名地点:肥城高新区办公室(高新区办公大楼8030室)。
③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可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肥城”(http://www.feicheng.gov.cn)和“肥城智慧党务党建信息平台”下载)到高新区现场报名,其中中层正职人员须同时提报任职材料。不接受电话和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
3、竞职面试。本次竞职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重点了解竞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个性特征和语言表达能力、职位匹配度以及仪表举止等,根据竞聘者的综合表现现场评分。竞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综合考虑竞职面试成绩和竞聘人员实际工作表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差额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时注重征求纪检、检察、法院、公安、卫生计生、610、信访、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的意见。
5、研究公示。高新区党工委根据考察结果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6、聘用上岗。部门正职岗位由高新区管委会聘任,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可根据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任。聘任职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进入考察范围未录用人选,可作为市、镇街园区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整个竞聘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
四、岗位待遇和聘期
根据职员制改革方案,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制, 收入分配既体现差异性基础,又突出实际贡献和工作量,可达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工资标准的3倍,最低为40%。聘期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聘期内由高新区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聘期期满且三年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业绩比较的人员可以续聘。受聘人员原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实行档案封存。
对聘期内业绩特别的人员,符合提拔重用条件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原职务职级为正科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或重用;原职务职级为副科级的,可提拔担任正科级职务;原职务职级为一般人员的,可提拔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聘期内工作表现不胜任的,予以解聘,一般按聘用前职务层次安排相应工作。聘期内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违纪违法情形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在肥城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竞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肥城市纪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3227615。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肥城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3512098)或肥城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227130)。
原标题:肥城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部门正职竞聘公告
点击下载>>>
肥城高新区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肥城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