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仓山区自贸办编外招聘公告【招2人】
福州市仓山区自贸办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人员,用于加强新区工作力量(工作地点为仓山区新区办<位于高盛路1号仓山科技园区管委会三楼>),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自贸办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自贸办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