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招聘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受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6名,录用后派驻广东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行政辅助类,1人,具有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档案学、法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文笔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2.后勤辅助类,2人,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熟悉清远地理交通,持有C1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龄。能吃苦耐劳,愿意在省内短时间出差。
3.专业技术类,3人,其中2名派驻清远水文测报中心(清远市区)工作,1名派驻连州水文站(连州市区)工作(连州本地居民优先);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自愿履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应根据所报考职位填写《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gdqysw@126.com。报名与否以收到我单位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5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确认参加测试人员,并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清远水文分局综合科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测试资格。
(三)测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清远市水文分局一楼公告栏(清远市清城区下廓街158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清远水文分局工作。
五、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经费安排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3992 刘先生;咨询电话:0763-3830228 柳先生。
原标题:广东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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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