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陵水县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招聘公告【招85人】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院校现场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3月21日下午15:00-18:00;地点:同济医学院(武汉市?口区汉口航空路13号)学子苑506栋1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2.西南医科大学,3月23日上午9:00-12:00;地点:西南医科大忠山校区(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三段)粒香苑4楼面试室。
3.河北医科大学,3月25日上午8:00-12:00;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主教学楼前广场。
4.海南医学院,3月26日上午9:00-12:00;地点: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风雨操场。
(三)签订协议
面试符合条件的,可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
(四)聘用
根据面试和协议签订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证书、户籍、学历、档案、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开展复审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考察通过后,县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公示7日,无异议的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政府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制实施方案(试行)》,纳制备案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全科医生待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全科医生实施方案》执行。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无医疗执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规定进行转正考核。正式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证书的,一律予以解聘。取得证书后需在用人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调动,否则,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暂行规定》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和面试。
(四)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五)有关陵水黎族自治县的详细信息请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查阅。
原标题: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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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