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招51人】
3、资格审查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校方推荐表(须填写完整且加盖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或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笔试、面试、确定人选
1、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占60%(护理专业考护理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类考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其他专业考本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占4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阜阳市卫计委及我院网站的信息。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按70%计算,面试成绩按30%计算,两项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按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录用。
4、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卫计委和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的应届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公章)原件;历届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对资格复审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双方达成意向后签定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办理阜阳市企业保险。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加强监督力度。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凡替考者及除名人员名单,将上报上级机关,并将结果录入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其终身信用会受到影响。
四、本公示由院人事科解释。相关信息见阜阳市卫计委及我院网站的公告。
原标题: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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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