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浏阳市招聘卫计系统专业人才46名简章(郴州考点)
2、资格复审:
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实验综合大楼2001室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或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登记表和就业协议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3)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原件;
3、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最低为3:1,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时间暂定4月27日,考点设湘南学院北湖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核。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考核采取问卷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6、现场签约
(1)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先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再由参加签约考生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签约单位。
(2)报考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
(3)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放弃签约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二次。
7、体检
(1)往届毕业生待高校专场招聘结束后,由浏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应届毕业须取得毕业证后,再组织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