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城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公告【招13人】
为进一步建设我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切实推动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根据《惠州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办法(暂行)》(惠市残联〔2016〕74号)文件要求,惠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全区共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13名,每个镇(街道)各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具体见岗位表)。
此次招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在镇(街道)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镇(街道)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残疾人有直接血统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下同)担任专职委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县(区)镇(街道)专职委员总数的20%(全区共2名)。
(四)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现在聘在岗的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年龄放宽到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的只能报考其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的只能报考其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户籍所在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
三、薪酬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享受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区残联在单位网站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办公场所张贴选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残联办公室。
3.报名程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在地报名。具备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惠城区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可通过惠城区残联官方网站下载或到镇(街道)残联领取〕;
②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开具的学历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④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直系亲属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计划生育证明》(可面试时提交)。
资格预审查。区残联、各镇(街道)残联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预审查,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发放准考证。区残疾于2017年 5月5日将准考证发放到各镇(街道)残联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各镇(街道)残联办公室领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3)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数,考试如期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