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33人】
4.面试资格复审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三天内进行。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随军家属”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批准同意随军的审批表,以及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
(3)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其主管部门指定;
(4)各县(区)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
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考核随军家属时,适当简化考核程序。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考核、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7年8月12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