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其中对报考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47。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8号)
点击下载>>>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北京京剧院招聘综合成绩公告
- 2024广西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1人公告
- 2024年河北沧州南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2024年河南省开封市事业单位招聘联考拟聘用公告(二)
- 2024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 绵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数统计的情况说明(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武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数统计(截至9月20日17时)
- 202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招聘专职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