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西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9人】
2、写作。
3、专业知识(或面试):专业知识卷面分值满分40分,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退费(西昌市大水井12号市政府3楼)。
(四)2017年5月17日9:00-11:30在西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写作》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体检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7日内在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0分及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拟面试人员名单)。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面试或体检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笔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
(六)面试
报考需要面试的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折合后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确定,按录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如该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或人数,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需要加试体能测试的考生还需进行体能测试,需要加试体能测试的岗位中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均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录聘环节。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写作》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写作》成绩再次相同,按《面试》(或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递补考生须无缺考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共基础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须经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程序依次递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与原单位人事调流动手续(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对已确定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上班、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取消后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满3年后方可申请调(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附则
考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0450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管科)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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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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