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61人】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缴费
凭审核通过的《2017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90元/人、开具发票,完成报名。
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7年5月27日在安仁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注意事项
(1)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 月21日前往各报名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费。5月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教师、医疗医技类和护理类岗位的面试需进行实际能力测试;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的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见附件1) 。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教师、医疗医技类和护理类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9.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教育、医疗卫生专技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选岗
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