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九龙坡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8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育和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渝人社发〔2016〕281号)有关规定,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引进)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74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71名,引进骨干教师3名(详见附件1《九龙坡区2017年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工作人员 88名。其中:公招大学毕业生35名、实用人才 34名,引进卫生计生骨干人才19名(详见附件2《九龙坡区2017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职教中心紧缺岗位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重庆市外生源地免费师范生执行教师厅〔2011〕1号“严格掌握跨省任教条件”规定,应符合跨省任教条件范围。
2.骨干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其中,中级以下职称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即:2012年1月1日—2017年5月8日)获得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地市级或省部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直属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命名及高考、中考,其中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需在近5年内(即:2012年1月1日—2017年5月8日)取得县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条件特别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大学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实用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上岗证。
3. 骨干卫生计生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具备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专业较丰富临床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较扎实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动态较全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在医学专业杂志(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条件特别的,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热爱教育卫生计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完全对应《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8月修订)》(附件3)所列举的具体专业或专业大类。
5.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须与本专业一致,如:报考教育专技岗位,工作经历应当是教师岗位上的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