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南县事业单位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招50人】
2017年05月08日 浏览量:159 次 来源: 作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贯彻落实《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50名,其中直接招聘(只进行面试)35名,考试招聘(进行笔试和面试)15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见《2017年南县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985”“211”工程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湖南省内的6所一本高校(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以及湖南城市学院(仅限土建类专业),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报考(不含专本沟通、专升本、不含二级学院,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的界定依据《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