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50人】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 本次选调人员纳入蜀山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二)在选调程序结束后,选调人员须在三个月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选调人员工资薪酬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5111243(区委办)
0551-65137088(区政协办)
0551-65112196(区委组织部)
0551-65144894(区委党校)
0551-65121117(区委统战部)
0551-65121602(区委政法委)
0551-65121169(区委宣传部)
0551-65128736(区文化和旅游局)
0551-65120861(区政府办)
0551-65121590(区发展和改革局)
0551-6559790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51-65597580(区经济促进局)
0551-65583220(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51-65981076(区安监局)
0551-65132561(区财政局)
0551-65737248(区招管局)
0551-65129083(区审计局)
0551-62846567(区重点局)
0551-6519127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5121130(区科技局)
0551-65169836(区城管局)
0551-65504459 (考务咨询)
0551-6512903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三)监督电话:0551- 65133298(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fss.gov.cn/index.html)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原标题:合肥市蜀山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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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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