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滁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8人】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和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302785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3047981
原标题:2017年度滁州市市直35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重庆忠县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考试总成绩及体检通知
- 2025天津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 2024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1289人报名(截止11月25日15点)
- 2024年河北邯郸大名县招聘行政审批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 2024中共湖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 2024年河北张家口崇礼太子城国际冰雪小镇管理委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 2024湖南邵阳市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人公告
- 2024年威海乳山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拟录用人员公示
- 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考察体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