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省庆阳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选拔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7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
6.学习成绩合格,能如期毕业。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指标分配
招考指标待省考务办下达后,根据各县(区)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各县(区)。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东报、中国庆阳政府门户网、中共庆阳市委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选拔招募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各县(区)确定后公布。
3、报名办法
(1)在市考务办统一组织领导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数据核对及汇总等工作。
(2)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就业部门盖章的《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附件1)、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张近期2吋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等原件现场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当场采集准考证信息并拍照。
(4)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原因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附件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落入我市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三)资格复审
各县(区)人社局于6月1日至3日将报考人员所有原始证件、《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电子表格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除取消本次选拔招募资格外,2018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考项目。
(四)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2日至4日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各县(区)人社局须按招考条件要求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六)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分配的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录取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各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于7月1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书面报告、《甘肃省2017年“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信息汇总表》、《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放弃人员情况说明等材料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经市考务办核准后,按该县(区)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市考务办对各县(区)考务办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
(七)培训、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录用文件下发后,根据《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文件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8月底前须安排上岗开展工作,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策待遇。
(八)经费
市、县(区)组织选拔招考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再向考生收取。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环 县人社局:0934-4423707
华池县人社局:0934-5953853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4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点击下载>>>
2.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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