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事宜公告(人博会)
7.考察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止,考生未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负责招聘事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51—33234072
咨询电话:0851—33351001
原标题:“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才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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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