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事宜公告(人博会)
3、考察工作由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7届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8)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至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开展考察工作。考生未按招聘单位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和加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3325522
监督电话:0851-33223488
原标题:“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民医院 招聘人才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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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