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枣庄市口腔医院招聘6人简章
根据医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初级岗位(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中级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四)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应聘的,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证明交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 月19 日9:00— 5月22 日16:00。
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7年5月19日11:00— 5月23 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市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zzskq.com/)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5月19日11:00— 5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人员于2017年 5月31日9:00— 6月4日8: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22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枣庄市口腔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和高、中级(急需紧缺)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中级(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 6 月 4 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口腔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统一在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