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郑市卫计委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公告【招20人】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特招计划
2017年新郑市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15人,特岗全科医生5人。
二、特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
普通高等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不限。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如果在上述四项条件基础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经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师到偏远乡镇卫生院,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二)特招条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5.身体健康。
特岗全科医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