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招聘公告【招8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需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我院于2016年11月进行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46个岗位未达 1:3开考比例,再次向自治区人社厅申请调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延长招聘时间,并获准于2017年2月再次发布公开招聘补充公告。因招聘工作跨年度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需要重新调整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特制定本计划,予以公告。其中2016年11月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及2017年2月已经报名人员无须再次报名,只需要进行报考岗位确认。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暨1977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1972年6月3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学历、高级职称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到50周岁(1967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能够服从我院多院区工作岗位安排;
8.考入管理岗的人员,入职后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具体工作岗位;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持虚假证件报名的;
(6)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医院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或误报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2.采用直接递交或配送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名截止前无法回复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6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配送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1-2188258,2188303,232351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华东路10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11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需带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1)《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2)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3)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4)已参加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并写明本人人事档案托管情况;没有参加工作的待业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证明或者本人档案情况说明。
(5)其它材料。
(6)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彩色7寸生活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