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启事【招9名】
一、选调范围
湛江市直机关(含驻湛单位)、县(市、区)直机关、镇(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湛江市、县、镇三级机关在编在职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
2.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含两年)工作经历,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中共党员。
4.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岗位要求外勤出差,适合男性。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8.具有一定的工作阅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同时,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
9.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与委局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
2.未达到中央、省和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服务年限的,必须服务年限届满方可参加选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注广东爱体育(aty)网页版,登录入口微信 gdzg999
点击菜单栏“免费视频”获取公职类免费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