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福康医院招聘精神科医生10名方案
4、签订意向书
根据考核或面试情况,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书。
5、体检
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工作由漳州市民政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合格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享受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漳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0596-2657657、2037073
监督电话:0596-2047633
原标题:漳州市福康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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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漳州市福康医院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职位条件表.xls
漳州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