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兴县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7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7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共171名,其中招聘医疗卫生类140名、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1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2017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7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年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