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郯城县考选文字人员公告【招12人】
5、组织考察。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名材料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6、体检、试用和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确定拟试用人员过程中,因取消资格或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考察合格人员中无符合条件的或有符合条件人员但弃权的,不再递补。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拟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拟试用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31日(不含节假日),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中午12:00。
报名地点及注意事项:①郯城县:到本人所在单位负责政工人事工作的科室报名。②临沂市除郯城县之外的其他县区:需经所在单位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单位将《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后,通过协同办公网发送至郯城县委组织部公共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具体报考岗位”。
2、复审时间:5月31日14:00—17:30。复审地点: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郯城县团结路37号县委办公楼四楼组织部会议室)。逾期不报送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复审方式:①郯城县: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干部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复审。②临沂市除郯城县之外的其他县区:由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复审。
复审时需提供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袋上按顺序逐一标明相关材料名称):报考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党员证明等材料。
同时,还要如实填报附件1:《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就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同意报考出具意见,并审核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郯城县内的不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复审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郯城县外的需经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借调其它单位从事文字岗位工作的,应同时提报借调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材料;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附件4:《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5:《个人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需按要求列出近三年以来个人所承担的重要文字材料名称、篇幅、利用情况及参与程度等,择优选择10篇。对所列综合性材料目录,干部本人要对应提供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在复印件上逐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联系电话:0539-6117031,18854961300。
五、其他
公开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考选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5.rar
1、《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登记表》
4、《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5、《个人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
郯城县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务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差额考察对象公告
- 2024四川南充市商务局遴选公务员总成绩、排名及差额考察对象公告
- 2024四川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遴选(考调)公务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差额考察对象公告
- 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
- 绵阳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4辽宁沈阳市市属事业单位遴选人员考察考核工作通知
- 涪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结论及综合考察的公告
- 2024四川宜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拟聘用人员公示
-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 2024年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拟选调人选公示